記者從鄭州市市場監管局了解到,為規范市場價格行為,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和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,防止出現“天價肉”、跟風提價、哄抬物價、串通漲價等價格違法行為。

近日,一些群眾反映,凍品價格有波動,甚至影響鮮肉價格。

12月14日,記者從鄭州市市場監管局了解到,為規范市場價格行為,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和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,防止出現“天價肉”、跟風提價、哄抬物價、串通漲價等價格違法行為,鄭州市市場監管局提醒告誡各冷鏈及生鮮食品經營者:

一、各冷鏈及生鮮食品經營者要嚴格遵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》和《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》《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》等價格法律、法規及政策,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,切實加強價格自律管理。

二、各冷鏈及生鮮食品經營者要認真執行國家《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》,在商品對應位置公布商品名稱、商品價格等信息,做到明碼標價、貨簽對位。

三、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另行收費,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。先消費后結算的,須出具結算單據,列出具體收款項目和價格。

四、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,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。

五、不得趁疫情之機以牟取暴利為目的,大幅度提高價格;不得散布漲價謠言,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價格,推動價格過快過高上漲;不得串通漲價。

六、不得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價格承諾,不得在電商平臺等渠道預定訂單生效的情況下單方面毀約,或者擅自提高價格。

14日起,有關經營者應高度重視,全面整治自身存在的不規范價格行為

對發現的不明碼標價、相互串通、跟風提價、哄抬價格、價格欺詐和操縱市場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,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》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罰,并提請有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,情節嚴重的將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。

希望各經營者守法經營、加強自律,共同營造良好的冷鏈及生鮮食品行業價格誠信環境。

 

來源:澎湃新聞、海鮮指南